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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保费用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企业能以临时用工偷逃缴费吗

   日期:2018-11-19     浏览:577669    评论:0    
核心提示:临时工也是人,不要打临时工的主意,违规用人,不仅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这样的企业,全部用的临时工,只能是小作坊,可想而知能
 临时工也是人,不要打临时工的主意,违规用人,不仅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这样的企业,全部用的临时工,只能是小作坊,可想而知能做到什么地步?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用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部门不仅掌握着更为详尽的企业和企业用工信息,执行的税法也更全面,处理措施更具体。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亨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该在员工就职后30日内,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实际用工,有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据证明,就必须承担法定缴纳义务。

企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员工有权力向社保部门举报,社保部门查处后,会以对企业不缴或者拖欠的社保费用,不仅要全额补缴,而且还要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一至三倍罚款。社保费用征收移交税务部门管理之后,处罚措施更为严厉,罚款比例上限更高。如果拖欠数额过大、性质恶劣的,还会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会根据《刑法》第203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社保费用移交税务部门,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行政处罚会变成刑事犯罪。

虽然人社部发文要求,2019年社保费用移交后,不会集中清理拖欠问题,但却不会禁止企业员工维护自己利益,追讨欠缴费用。以前的不主动追究,以后的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不能再抱侥幸心理,认为“法无规定即可为”,试图钻法律的空子,利用临时用工不容易监管的漏洞,逃避企业责任。如果企业有此行为,一经举报,肯定会严查,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严重的说不定还会承担法律责任。

社保费用缴纳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这是无可逃避的事实。企业追求最大利润,也是经营者的天性。重压之下,企业用工形式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劳务外包这一模式也会重新兴起。一些适合外包的项目,用工单位统一外包给个人,只承担费用,不承担劳动保障,省心省事,节省成本。同样的,和劳务外包形式相仿的企业行为——劳务派遣公司,也会大行其道。从实践中来看,无论是劳务外包的个人,还是劳务派遣公司,都对劳务用工的个人权益和劳动保障不重视,偷税漏税,偷逃责任,通过压榨劳动者的权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国家势必会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劳务派遣10%限额规定,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工同酬,加大对劳务外包个人及劳务派遣公司偷逃社保费用的打击力度,以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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