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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昌社保跨省转移都需要哪些资料?

   日期:2018-06-14     浏览:563571    评论:0    
核心提示: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2、无任何欠费记录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社保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社保证、在25-28号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应提供:《参保凭证》、身份证、社保证、在25-28号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居保转职保应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在25-28号窗口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4、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应提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年账单(个账科开具)、身份证、社保证、户籍信息。

5、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应提供:身份证、社保证。

办理流程

(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参保人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附页复印件;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提供本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复印件。

4、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注:办理省内转入业务时,如参保人办理业务时属于“在业”状态的,《申请书》须由个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个15天(工作日)(此为两地社保机构业务办理时间,不包含资料邮寄时间)

承诺时限

即时受理3个15天(工作日)(此为两地社保机构业务办理时间,不包含资料邮寄时间)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社保征稽局25-28号窗口(社保分中心,人社服务大楼二楼)

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咨询电话:0717—6756030

投诉电话:0717—6737457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

 
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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