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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旷工期间,用人单位需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日期:2018-12-04     浏览:562627    评论:0    
核心提示:劳动者在旷工期间那么实际上,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存续的,如果劳动合同关系是存续的,那么用人单位是有义务和责任,继续为该劳动
劳动者在旷工期间那么实际上,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存续的,如果劳动合同关系是存续的,那么用人单位是有义务和责任,继续为该劳动者缴纳相应的社保。

 

当然,可以根据旷工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解除和该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起。如果是当月15号之后,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还需要承担当月的这个社保费用,如果是当月15号之前,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当月的社保费用,无须承担!所以说解除劳动合同起,才可以停止劳动者的这个社保交费,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

因为虽然劳动者旷工了,但是劳动合同关系没解除的话,证明这名员工还是你们单位的一名员工,所以说单位还是有义务和责任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在矿工期间,所在的单位也有义务来扣下这名员工的工资待遇,可以通过这名员工的工资待遇,来扣交个人所承担的这部分费用,这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在,旷工超过一定的时间内,那么是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你毕竟不在工作岗位上工作,那么所在的单位也没有责任和义务,来继续承担你的各项费用,也就是社保费用!一般情况下连续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以上,公司就有权利自动,来解除这个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企业单位就不再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了。

当然,在这30日之内,实际上也可以通过这段时间,来扣下这名员工的工资待遇,通过他的工资待遇应交社保的费用,和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费用,都可以从他工资当中扣除以后,再发放给员工本人,这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在一方面,按照这个扣除以后,工资待遇发放给该名员工之后,也可以让员工有一个很清晰的明细,知道自己的费用扣在哪里了。

 

有些员工旷工之后,实际上对于自己的社保,并不是特别重视,也就导致不来公司办理社保的转移,包括一个离职证明等等之类的人事手续!都不来公司办理,那么实际上,这样对员工本人来说是有很大的损失的,毕竟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那么工作的这段时间内,所在的企业都会承担社保这个社保,社保交进去之后那是属于你自己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你还是要及时的将这个社保转移出去,对自己来说还是有好处的。

千万不要因为,觉得不好意思,回到原单位,转移社保这样的现象,因为本身这个社保就属于你个人应得的!而且你把这个社保转移出去之后,那么还可以正常的,继续缴纳相应的费用,累计缴费年限也可以继续累积!直到你的这个,退休之前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一定的要求,直接办理退休就可以了,如果你的累计缴费年限,相对较少的话,也会影响到你今后退休金的一个待遇。

 

感谢阅读,我是社保观察员,每天都会发布类似社保方面的文章,有喜欢我的文章,请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标签: 旷工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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