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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这4种行业的人,不受“劳动法”保护,别傻傻不知道

   日期:2018-12-08     浏览:563290    评论:0    
核心提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天然就存在着一种对立关系,毕竟用人单位想要盈利,对于劳动者就会有诸多要求,而劳动者在这种劳动关系中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天然就存在着一种对立关系,毕竟用人单位想要盈利,对于劳动者就会有诸多要求,而劳动者在这种劳动关系中一般都是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些年来一直都在完善和修改劳动法,力求能够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处于一种平等的状态,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也是有一小部分人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律师提醒:这4种行业的人,不受劳动法保护,别傻傻不知道!

1、在校生兼职

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一般都是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而在校生兼职一般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是在校生兼职如果不具备全日制用工的特征,那么就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也只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2、自然人服务

很多人对于自然人服务的概念都比较模糊,其实最常见的自然人服务行业就属于家教和家政服务员,而自然人服务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自然是不能成为用人单位的,也就是没有办法和服务人员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这样就不存在一种劳动关系,当然不能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3、退休人员返聘

在不受劳动法保护的行业人群中,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存在,那就是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退休的人员,在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后,觉得自己还能够在现任岗位上继续干下去,那么就算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了,也是可以以返聘退休人员的名义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但是这时候签订的就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属于劳务合同,这种情况也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

4、协议承包

协议承包一般都在建筑行业比较常见,都是属于包工头与开发商所进行的一种外包合作,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合作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承包方与单位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当然就不会受到劳动法的约束,而且报酬也不是按照劳动法按月发放,而是跟着项目走的,只有一个项目完结之后才会结项发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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