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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春雨”来袭,掌握这些知识即可

   日期:2018-10-22     浏览:564262    评论:0    
核心提示:何为灵活用工?第一,淡旺季明显的企业和机构,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灵活的按需雇佣人才;第二,大部分企业的非核心模块,将采取
 何为“灵活用工”?

第一,淡旺季明显的企业和机构,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灵活的按需雇佣人才;

第二,大部分企业的非核心模块,将采取外包或者兼职的形式,与相应人力建立全职劳动关系的模式。

换言之,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形式,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作为用人单位来说,这样的劳动用工形式,灵活机动,好处多多。解决了编制限制,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的成本,有利于提高效益和效率。而且还有效的规避了劳动者不确定性导致的各种风险。可以说,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缺人、缺多少、缺哪些人,组织需要照单索取,省工、省时、省心。同时,作为劳动者也有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新的用工模式,有利也有弊,从而滋生了许多问题。

一、转化非全日制用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灵活用工逐渐成为服务、餐饮、新零售、互联网企业的新型用工模式,这为企业输入大量人才的同时,也极大地节约了人工成本。并且也刷新了人才求职的观念,许多90、95后的职场新人,成长环境物质资料丰富,对于追求自由弹性工作的渴望远远超过对金钱的追求,以及扮演着多重角色的现代人,在选择工作方面,也会选择更为灵活的用工机制,比如全职妈妈。

那么作为灵活用工,是不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仍建议签订书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工资结算周期等内容。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兼职还是全职,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来讲都是规避用工风险的一个有效形式。

灵活用工“春雨”来袭,掌握这些知识即可

 

二、大趋势下,非全日制用工在待遇方面的热点问题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从试用期到经济补偿,灵活用工都在体现着一定的特点,对比于全职,不需要试用期,在能者多劳的时代,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仍有余力兼职,是提高个人收入的好方法;在薪资待遇方面,区别于全职,不是按月付工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这一点相对于月光族来说,有着一定的优势。而且对于用工双方,可以在不考虑《劳动法》的基础上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对于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既有保障又有钱赚,同时用人单位节约成本,HR省去招聘的烦恼。相对比来看,“灵活用工”的新模式将变成常态。

如今,身兼数职已成为一种现代人新型的生活态度,其背后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市场的庞大身躯。

 
标签: 灵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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