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呢,一是为了省钱,觉得买社保是无谓的支出。二是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司,干了没几天,员工就辞职了,就更不愿意买社保了。
于是,有的老板想出了办法,就是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制度。
用人单位和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可以不为非全日制员工买社保(除了工伤保险),有权随时终止用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这样一看,还真不错,但还是有问题:那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时间也短啊。实际上很多老板只是名义上非全日制用工,目的是规避买社保等责任,用工还是和全日制用工一样。不过,这样是有风险的!
如果违反非全日制工作时间的限制,就可能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那法律责任就会剧增,该补的社保就要补了,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等,甚至要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所以,非全日制用工还是要慎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