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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当月无工资,企业代垫的社保可以在三月后发放工资时扣除吗?

   日期:2018-08-13     浏览:570124    评论:0    
核心提示:有位上海的财务和我说了这么一个事,某员工当月休产假,未发放薪酬,单位替她交了她应交的社会保险,不能断啊,三月后,员工来上
税务

 有位上海的财务和我说了这么一个事,某员工当月休产假,未发放薪酬,单位替她交了她应交的社会保险,不能断啊,三月后,员工来上班了,当月发薪酬,那这三个月没上班期间交的社保允不允许在上班当月的薪酬中扣除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酬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薪酬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薪酬)。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酬计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薪酬、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薪酬、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那么发放的生育津贴实质上是假期薪酬,已经给予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企业替员工垫付了基本社会保险费,视同为个人缴纳的,由于当月产假薪酬是免税的,这个基本社会保险也是免税的,如果这位员工当月不要公司垫,自已交,这个月也是不用交个税的,因为产假薪酬免税,从中扣除上交的基本社会保险也是免税的。
 
我们注意到财税字[1997]144号提到“当期”,同时个税法提到薪酬薪金所得纳税期限为按月,这个当期显然就是指薪酬薪金个人所得税所属期的当月。
 
那么产假期间企业代垫的基本社会保险就不是三月后重新上班发放薪酬的当月,把彼月的基本社会保险挪到三月后扣,就会造成当月扣了当月应交的基本社保和此前的社保,显然逻辑上就不配比,不是当月薪酬扣当月社保了。而且某种意义上已经在休产假时享受了免税待遇的基本社保,又挪到休产假后发放薪酬时再扣除了一次。
因此我个人认为不宜再予扣除。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
 
标签: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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