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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

   日期:2019-06-27     浏览:16    评论:0    
核心提示: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服务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服务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的,最低工资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最低工资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员工需要从其收到的最低工资里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浙江和广东就属这种情况。
 
2、员工需要从其收到的最低工资里支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用扣除。即员工收到的工资未扣除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前,需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江苏执行的就是这项政策。
 
3、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应当扣除。也就是说,员工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后,收到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和北京就属于这种情况。
 
4、扣除其他项目。劳动部规定:“应扣除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例如上海市规定:“还扣除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呢
 
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从理论上来看,按照“正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因此《最低工资规定》中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
 
《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
 
(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医疗卫生费;
 
(7)丧葬抚恤救济金;
 
(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公式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二)通用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相关问答
 
一、最低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答】不可以。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费是延长工作时间报酬,不可以计入最低工资。
 
二、国家为什么要出台最低工资制度?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
 
最低工资制度同时也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着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持着劳动力的再生产。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企业在工资分配中的行为,而且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促使企业工资调整走上法制化的道路。
 
三、工资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答】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向当地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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