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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给义务教育教师涨工资!

   日期:2019-04-19     浏览:52    评论:0    
核心提示:4月17日,自治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根据通知,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
4月17日,自治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根据通知,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在义务教育教师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
 
通知要求,要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同步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应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各地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按照国家确定的统计口径,结合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科学合理予以核定。今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工资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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