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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酬所得纳税筹划研究!

   日期:2019-01-04     浏览:562917    评论:0    
核心提示:摘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全面快速的发展,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个人收入也进入到了一个多元化的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全面快速的发展,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个人收入也进入到了一个多元化的阶段,合法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也就进入到个体纳税人的视线。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如何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单位和工薪阶层来说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纳税筹划一、个人工资薪酬所得纳税筹划的概述 
  (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及范围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于某个职位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分红、年终奖金、补贴、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般来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一种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所得。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和安排并且接受他人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均被称为非独立个人劳动。工资薪金就是他们所取得劳动报酬的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也被确认为工资薪金的范畴。这些项目主要包括: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制度未纳于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及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等等。 
  (二)个人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1、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任何税目的开征,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作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而征收的税额也毫不例外,它作为一种地方性的直接税,主要是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除此之外,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出发,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2、从企业单位来看,员工并不关心他们的税前收入和所缴纳税额的大小,他们只关心自己每月能从单位得到的实际可支配的收入,只有这些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才会对员工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因此,只要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3、从纳税的个人来说,工资薪酬所得额是个人所付出的努力或是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货币表现形式,是其所付出劳动的结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额,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尽可能地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个人实际所得最大化。 
  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合理的纳税筹划分析 
  (一)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 
  首先,均匀发放个人工资薪金,降低税率。案例:A先生所在单位是海洋运输业,每年6个月旺季月工资为8000元,6 个月淡季月工资为2500元,那么,在新税法下,用月薪制和年薪制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对A先生一年的个人工资薪酬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计算如下: 
  方案一:企业按月份发放绩效工资时,应纳税额和税后收入情况: 
  A 先生应纳税额=[(8000-3500)×10%-105]×6=2070(元) 
  应得的税后收入=(2500×6+8000×6)-2070=60930(元) 
  方案二:企业按年份发放绩效工资,应纳税额和税后收入情况: 
  A先生应纳税额={[(2500×6+8000×6)÷12-3 500]×10%-105}×12=840(元) 
  应得的税后收入=(2500×6+8000×6)-840=62160(元) 
  计算结果表明,采用方案二比方案一税负减轻1230(2070-840)元。因此,对收入不均匀的企业来说,按年份发放绩效工资比按月份发放绩效工资更能为员工减少纳税金额,增加员工的收入。 
  第三,转换居民的收入方式。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当个人的工资薪酬累进到一定程度,工资总额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使个人的可支配现金额减少,这时就可以选择利用转换个人收入方式的方法,既满足居民消费的需求,又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二)从政策方面进行合理规避 
  在政策方面对个人工资薪金纳税筹划最重要的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使得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首先,根据我国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级次及税率。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计算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到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率的这一修订是结合我国个人收入的实际状况而进行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其次,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强制性规定以保障职工的社会性福利。这一政策的典型就是国家要求企业向职工发放或代其缴纳的应有福利-“五险一金”,有些单位和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提取,使原本可以扣除的收入项目不能得到扣除,由此导致职工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而减少收入。 
  (三)建立健全个税中关于工资薪金纳税筹划的相关法律政策 
  一是国家应制定出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和打击偷税、漏税行为,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征管档案和监督体系,将真正的高收入者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地体现出我国税收政策调节收入平衡的作用。三是对于以财产为主要收入者,要加强对其所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种应缴税费管理,形成对高收入者各税种征管的合力。 
  (四)大力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管理人才 
  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对纳税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异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内部环境制约性和外部条件的复杂性,也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组织国内的权威纳税筹划专家根据我国个人工资薪金纳税的具体现状编写国家级筹划教材,为近年来纳税筹划的理论探讨作出科学和系统的总结,也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企业应主要采用“均衡收入筹划法、利用税率临界点合理分配年终奖、降低员工名义工资薪金的筹划法” 等三种方法做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总之,合理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纳税筹划,不但能在增加员工的收入,而且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是一种对员工与企业都非常有利的理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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