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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资制度改革 - 小服人力

   日期:2018-09-28     浏览:562894    评论:0    
核心提示:   一、我国的工资制度分类    1、国有企业工资制度。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在1985年进行的工资制度改革中与机关事业单位
  


    一、我国的工资制度分类 

   
  1、国有企业工资制度。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在1985年进行的工资制度改革中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脱钩,逐步开始实施与市场经济需要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首先,不断完善包括工效挂钩在内的多种工资收入形成机制。其次,改革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探索实施包括经营者年薪制、股权激励在内的多种分配方式。再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在进行科学的职位分析、岗位劳动评价基础上,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最后,积极探索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办法,鼓励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试行职工持股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等办法。 
   
  2、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体仍然是1993年制定的、能体现其行业和业务特点的分类工资制,共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与奖金制和工人工资制等五种类型。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技术工人执行技术等级工资、一般工人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编制内结余的工资可按有关规定自主安排使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扩大其内部分配自主权,以鼓励其逐步减少财政拨款,或向企业化管理过渡: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的人员津贴,全额拨款单位可占30%;差额拨款单位可占40%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其经济效益情况核定,一般不超过50%。 
   
  3、公务员工资制度。1993年我国对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以职务和级别为主的职级工资制,把一部分福利性补贴逐步纳入工资,调整了工资收入结构,建立了新的津贴制度和正常增资机制。工资方面,机关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基础工资等四项构成。津贴方面,主要用来体现地区和岗位差别,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种。奖金方面,实行同年度考核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年终奖金制度。同时,还逐步建立了退休公务员的养老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形成了包括工时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产假制度、福利费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等在内的公务员福利制度。 
   
  4、社会工资形成与调控制度。改革开放以后,非国有单位逐步壮大,加强对社会工资收入形成的规范和调节成为工资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为此,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993年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1997年的《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渤、1999年的《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2000年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2005年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等,初步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为核心的工资管理与调控的制度体系。 
   
  二、我国现行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1、同一行业之间的纵向差距。在同一行业中,不同级别之间存在的工资差距是应该值得肯定的,1985年和1993年的工资改革基本上是按着这个原则进行的,但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轮的工资改革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同时也违背了公平原则。有时领导和职工的工资竟相差几十倍之多,造成职工对领导的不满情绪加深,长期如此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同一行业之间的横向差距。主要表现在从事这一行业的不同企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的工资差距,如果有市场经济形成的工资差距,那样是不会存在问题的,但问题是出在改革当中一些当权者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压缩职工工资,中饱私囊。这一现象在官僚气息浓厚的地方尤为突出。 
   
  3、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第一,能源等第二产业的工人工资较低,由于能源企业属于上游企业,能源产品的价格无法放开,仍由国家控制,因此在这一大的背景下,职工工资低,国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二,农民的收入低这一现状仍未改变,农业税的取消并没有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第三,公务员的工资涨得太快,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不利于资源配置,政府直接干预,为扩大内需而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可以说是工资制度改革上的最大败笔。这一改革在经济上,搅乱了应以市场为主的资源配置,打乱了本来良性的人才就业市场;在政治上,不利我国社会的稳定,容易滋生腐败:第四,职工养老金存在巨大差距。在企业,一个科长工作30多年的退休工资是1,000元左右,而在一个事业单位,一个工作20来年的退休职工的工资竟然是1,600元,其中还不包括事业单位的各种福利。 
   
  4、造成了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紊乱。在大多数国民仍靠工资来维持生计的情况下,不同行业的工资高低就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就业方向,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暴力、垄断等行业工资高,而教育、科研等行业的工资低。仅以教育为例,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情况下,忽略了对教育的投资,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资还是比较低,这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在社会上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三、改革策略 
   
  1、提高退休养老金的工资。国家应该在提高退休养老金上给予高度关注,我国即将迈入老龄化社会,在中国这种尊老爱幼的传统社会里,国家必须肩负起这个重任来。同时,广大老人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国家给予补偿也是理所当然的。 
   
  2、提高一二产业工人的工资。这两个产业的产品都是上游产品,如果他们的价格上升,根据乘数效应,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国家在这一方面应该负责,即应该对其进行补助,改善他们的生活,毕竟他们为中国的工业化改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3、停止公务员工资的上涨。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由于存在工资刚性,现行公务员的工资是不可能降下来了,但是为了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只能停止公务员工资的上涨。即在当前情况下,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工资上涨的边际效用是不同的,由于企业职工的工资低,因此对于他来说,工资上涨可以带来更大的效用,会增加基本生活消费,而公务员的工资已经非常高了,再增加他们的工资,他们的满足感已经不强,同时他们的消费水平也不会有明显的上涨,综合比较,前者会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要求。 
   
  4、控制物价,避免因名义工资上涨而实际工资不变的状况。近几年来,每一次工资上涨都会带来物价上涨。,例如,河北省提高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但是由于物价上涨,使得工资上涨打了折扣。这一现象,管理物价部门应该关注。 
   
  5、取消福利等变相增加工资的行为。这一现象主要存在在政府事业单位中,这一改革有利于规范工资制度,健全预算制度,减少腐败行为,也有利于规范公务员行为。当然,也会有利于建立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 
   
  6、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应该说,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基本上没有起到对收入的再分配作用。第一,八十年代开征之时,由于当时社会上工资普遍较低,此外由于征收制度不健全,许多高收入者逃避了纳税,这样一来,该税种在当时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第二,进入九十年代后,国家完善了个税征收制度,但是这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者,而高收入者依然逃避了纳税,由此个税完全偏离了自己的作用。当前,国家制定了新的免征标准2,000元,基本上已经符合了当前的工资分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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