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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发达国家高校薪酬制度对我国高校薪酬管理的启示。

   日期:2018-08-15     浏览:562193    评论:0    
核心提示:  21世纪是激烈变革的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型劳动已成为新时代劳动的主导特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社会财
  薪酬

 21世纪是激烈变革的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型劳动已成为新时代劳动的主导特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对高校教师的激励不仅是工资,为了满足高校教师的需求,高校要实施“全面薪酬战略”,将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在人才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稳定队伍、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从而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 

一、我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现状 
(一)高校教师薪酬制度存在新的“平均主义” 新工资分配制度的探索,绝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模式较为单一,只是针对岗位特点设计的,没有考虑个人的绩效,即没有将教师个人贡献对薪酬的影响考虑进来。对人力资本要素参与分配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不够,还存在着新的平均主义,整体薪酬水平偏低。如果按水平高低、贡献大小拉开收入差距,不少人就会在心理上产生强烈震动而难以接受。有人甚至认为,高校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收入来自国家预算,谁也没有权利将工资待遇拉开。这种理论严重阻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阻碍了办学活力和办学效益的提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忽视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和劳动力市场价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必须进入市场,体现其价值的个人收入一定要遵循价值规律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随着高校教师在社会中的地位不断增强,由此带来的社会经济活动和收益也不断增加。教师从社会工作中获取的额外报酬的倾向性增强。同时高校为了提升自身的品牌和形象,对取得科研成果也非常重视,因此,提高了对学术成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由于教师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从事社会工作与科研工作从时间上是相互冲突的,这就使一些高校教师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社会收益不断增加,不忍放弃;另一方面,学校对科研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目前高校薪酬制度对于教师,尤其是对于学科带头人而言,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和长期激励机制,最终导致教师的行为严重短期化。目前高校紧俏专业一流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从事社会工作的高报酬使得紧俏专业的毕业生纷纷走出校门,寻找能够“体现自身价值”的岗位。 
(三)高校教师现行薪酬分配制度存在弊端 我国教师职务长期以来都是实际上的终身制,能上不能下的观念根深蒂固。教师评上职称以后,特别是评上教授后,没有优患意识,不思进取的现象比较突出。近年来,改革之风愈吹愈烈,有的地方试行全员短期聘任制,全部有限期聘任,并附之以严格的聘任标准。这种办法对改革以往的恶习,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有好处。但它也带来了明显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教师们为了保证能聘上,往往在学术上急功近利,急于出成果,呈现出一股浮燥之风,很少有人愿意专心致志潜心研究,特别是对研究周期长、成果出现慢的项目更是无人愿做,这非常不利于学术研究的正常开展。另外,这种全员的短期聘任制也不利于培养教师的主人翁思想,不利于稳定教师队伍。虽然现在很多高校也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从原来的“身份管理”改为“以岗定薪”,但只是单纯地增加了一些工资,而同职务之间工资收入没有差别;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使改革流于形式,将“以岗定薪”的工作变成没有力度的按人头增加待遇,致使教职工之缺乏竞争意识最后导致改革不彻底。 
(四)高校教师薪酬激励机制弱化 目前高校教师薪酬的增加通常取决于个人职务的提升和年资,而不是能力的提高。因为即使教师的能力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如果高校内部没有出现空缺的职位,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薪酬。这样就使得教师为了薪酬的增长而对个人职位晋升等方面的问题斤斤计较,努力程度又是教师的私有信息,教师就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高校无法向教师传递一种以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组织文化,教师职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教育系统许多优秀人才不安心工作,骨干教师大量外流,我国教师队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国外高校薪酬制度解析 
(一)美国高校薪酬制度模式美国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属于中上阶级。美国高校教师的工资标准呈多样化,不同性质的高校,教师的工资标准也不同。第一,美国高校的工资基本上是依据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及任职年限来确定。由于他们的专业技术职务只有在被聘任获得具体岗位后才能生效,而聘任后,又有聘期的制约,所以实际上也是以岗定薪。因此这种分配机制使教师能保持不断进取的精神。第二,在美国各级别教师的工资差别较大,比较能体现出知识、能力水平和业绩的差异,确定教师工资时注重其工作业绩能力,包括在国际知名杂志上发表论文情况、争取科研经费能力、教学效果、所承担的行政工作情况等。这样就增加了工资中“活”的部分,真正体现了人之间的能力差异,从而促进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完善自我。第三,每一个岗位工资的高低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约,有明显的市场化倾向。一般而言,一些市场上人才竞争激烈、供不应求的热门学科,如医学、高新技术专业的教师工资就高;而在一些市场上供过于求的冷门专业,如文学院教师工资就低一些。这种市场化倾向产生一种导向作用,保障培养热门人才所需要的师资,但是也易产生必要的冷门专业师资匾乏、人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美国大学教师的工资与教师所受聘的职务密切相关。在美国要成为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要求,至少要有博士的学历。招聘、晋升和年度评估都需要经过学术委员会的严格筛选,应聘者必须提供过硬的学术、科研和教学等证明。在美国高校,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都分成很多等级,所有教师都有面对某一职称内部的级别晋升问题,即每年一次的职称评定,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的教师都可申请参加职称评定。在美国不存在严格的名额和时间限制,原则上只要应聘者认为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评审。除职称晋升外,还有从短期合同制向终身制的晋升。 
美国高校的薪酬制度充分显示了其发达的市场经济的特点。第一,确立教授的终身制,即美国高校决不能逼迫终身聘用的教授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离校。终身制使美国高校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富有优良传统、了解自身价值和关心学校建设与未来的师资队伍,才使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和科技水平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始终保持良好的声誉。终身制教师享受的优厚待遇也成为激励青年教师努力拼搏、奋发进取的动力。但是美国的终身教授也需要每年都进行考核,如果没有达到标准,会得到警告。如果得到三次警告,就会剥夺终身教授的资格,并驱逐出学校。因此即使终身教授也有努力科研的压力。第二,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激励性薪酬。美国高校主要是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制度,不同人根据不同的学术背景设置不同的年薪,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作用。第三,“非升即走”的政策。在美国高校中,教师在聘用期结束时没有得到晋升就必须离开学校。助理教授的任期一般是5年,如果在5年内没有晋升为副教授,获得终身教授,就得离开学校。 
(二)德国高校薪酬制度模式 德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德国教师的工资待遇相当于政府部门中高职位的官员。将高校教师列入公务员系列,并用立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师职业的尊崇。其人事聘用和工资制度受到国家法律坚实的保障,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廉洁和富裕。 
德国在全球高校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高校教师工资待遇仍执行公务员(C系列)工资标准,保持了原有对教师行业不同于商业人才管理的理念,对高校教师以丰厚的薪酬和福利作为其科研创新工作的保障。德国基本实行的是职务等级制度,配合以严格的甄选机制。高校教师薪酬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基本工资与津贴,即特定的职务等级对应特定的工资级别,在同一级别内基本根据工作的年限递增工资,这种薪酬体系相对而言缺乏激励,容易产生懈怠的情况。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开始对高校内部人事制度进行逐步改革。在新的工资方案中,高校教师的工资仍由基本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工资改革的核心在于提高教师工资中与业绩挂钩的浮动部分,减少逐年增长的固定部分。其中,浮动工资主要取决于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业绩因素,减少了基本工资额度,增加了补贴额度(约占总工资的四分之一),而占总工资1/4的补贴额度将取决于教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数量、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指导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数量、科研成果转让的数量、争取外来资金的数量、以及学生对其授课的反应等因素。这意味着教授收入的多少将根据个人绩效而定。此外,新的工资方案取消原来每两年晋升一档工资的做法,取消与聘任和延聘有关的津贴。 

 

 

  德国正在逐步推行教师限期聘任制,以取代传统的终身聘任制。这种灵活聘任模式直接推动了高校教师薪酬管理体制从重资历向重绩效的目标转型。改革的目标在于突出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能力在职务晋升和薪酬增长中的作用,促进创造具有竞争性和流动性的科研环境,使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学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才能,从而全面提升高校的国际竞争力。德国高校教师基本上只有助教、教授两级。取得助教资格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而应聘教授的前提是获取“教授备选资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发达国家教师聘任制度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德国招聘教师,较为看重其科研能力、成就,而不太重视教学效果或能力。德国采取了工龄和学术并重的制度,要成为教授不仅需要一定的工作年龄,还需要出色的学术成就。同时由于教授名额的限制,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成为教授。这种体制使很多年轻教师因为没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而流向国外,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德国高校后备科研教学人才的储备。鉴于此2002年德国政府投入1.8亿欧元设立“青年教授席位”计划替代现行的教授资格考试,旨在让青年学者脱颖而出。新方案的实施简化了青年科学家获得教授职位的程序,使得有才华的青年科学家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能直接谋求教授职位。这意味着30岁出头的青年教师就有机会被聘为教授,这要比以前提前约10年。“青年教授”试用期为6年,可以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指导博士生。凡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者,6年试用期满后,可晋升为终身享受公务员待遇的教授;凡教学科研成果平平者,6年试用期满后,必须离开高校,自谋职业。这一规定有利教师流动,也促使教师在本职干出成绩,为到其他高校应聘更高等级的教授创造条件。在同一所高校一旦签订合同确定教授等级,服务多少都不能提升等级,要提高教授等级只有到其他高校再应聘。德国在同一所学校不存在教师晋职一事,这是一个特例。德国实行短期合同制与终身制并存的聘用制,一般低级职务为短期合同制。德国的教授、副教授一般都是职务终身制。因为教授是公务员,除了本人犯了有违公共道德重大错误外,不能被解聘,所以德国教授都是终身教授。 
  三、我国高校在薪酬管理中的建议 
  (一)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的工资分配制度 主要表现在: 
  一是科学设置岗位是关键与前提。高校的岗位设置必须着眼于学校的学科建设和整体发展,同时,岗位设置还必须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与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机制紧密结合,对于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当前对国民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学科要有所倾斜,以促进实现国家“科教兴国”的战略。考虑到各个岗位在学校的学科建设和整体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可将全校岗位分为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和基础岗位,根据工作实际,还可将这三种岗位再分解为若干个级别。各级岗位都应以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来设置,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聘任期限和聘期目标。在完成了岗位设置和划分之后,还应该组织一些专家对这项工作进行审定和评估,我们现在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一套对不同岗位的科学的评估机制。聘请校外专家来评估,这样评估不会有任何顾及,容易更客观、更公正。、 
  二是在国家工资以外的津贴部分实行“以岗定薪”。将分配改革的重点放在国家工资以外的津贴上是既合法又合理的。从“以岗定薪”的表象来看,是通过科学设置岗位,分层次地精选出能够担负重要职责、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学术骨干和管理骨干队伍,是对通过竞争上岗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以及普通人员在国家工资以外给予津贴方面的支持。实质上是通过这种新的分配框架,转换了一个机制,更新了一种观念。使工资部分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通过学校自筹的校内津贴要比国家工资增长的幅度快得多。因此,在宏观层次上,政府对高校的工资管理政策应以指导性为主,在保证经费投入的前提下,加强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的调控,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分配自主权。在微观层次上,高校要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把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分配体系中,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 
  (二)“以岗定薪”应定出差别,与市场价格尽快接轨在“以岗定薪”的工作中,对于关键岗位、重点岗位的资助一定要考虑市场价格。一个真正的知识经济社会应该是知识分子具有地位、其价值能够充分实现的社会,否则知识经济社会就不会光临。应在物质、思想、政策等方面做好足够的准备,全面落实“优质优价、优劳优酬”,确保一流人才的相对稳定。另外,随着教师工资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不同学科教师的劳动价值在人才市场上的体现是不一样的,如果在同一高校不同学科的教师工资收入一样,就会导致一些热门学科的教师流失。因此,权衡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工资关系是教师工资市场化的需要。 
  (三)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招聘、考核任用及淘汰制度 从国外的经验看,新的工资分配制度应与新的用人制度和先进合理的考核机制相配套,形成竞争机制,通过考核能上能下,着力突出岗位、突出人才,真正实现按劳分配,责酬一致的激励竞争机制。要想真正提高高校教师的素质,应当实行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聘。防止高校教师自产自销,学术上产生严重的“近亲繁殖”。在制定分配方案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科研、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对高校教师进行激励,较理想的一种模式是“长短结合式”,即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副教授长期聘用,讲师和助教短期聘用,考核方面对所有的已获得晋升及申请晋升的教师都进行严格的制度性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采取相应的淘汰措施。这样既保证了学校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又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教师队伍的建设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从美、德等发达国家的高校薪酬制度中,可以看出其充分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效果。工作、工资、晋升等都是重要的激励因素。继续大幅度提高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使得高校教师的收入处于国民收入的中上水平以上。只有这样才能保留高校中有能力的教师,减少流失率;其次提高教师行业的吸引力,让更多有能力的人才进入到教师的队伍中来;可以减少现有教师中心猿意马的情况,安心于本职工作。提高对教师学术科研的资助和奖励,鼓励教师从事学术和科研活动。一是在考核、晋升等方面加入更多的学术指标,二是提高对学术的评审标准,不以数量而以质量作为依据,三是提高对科研的奖励和直接的资助。 
  工资激励不仅是物质的激励,实质上是一种复杂的激励方式,隐含着成就激励、地位激励等,如果能巧妙合理地运用工资激励杠杆,不但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还能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为学校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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