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企业如何实现均衡的薪酬分配体系?

   日期:2018-07-23     浏览:562555    评论:0    
核心提示:过去实行工效挂钩考核办法,造成技术装备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单位工资总额增长空间大;技术装备落后、市场竞争力弱的单位工资
薪酬代发

       过去实行工效挂钩考核办法,造成技术装备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单位工资总额增长空间大;技术装备落后、市场竞争力弱的单位工资总额增长空间小。在初次分配中没有很好地兼顾公平,使不同性质单位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薪酬管理,对于企业在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作为鞍钢的全资子公司,下属一个子公司、一个控股子公司和29个直属单位,现有在岗职工近3万人。近几年,公司在薪酬管理中一直遵循“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要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人均收入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原则,以充分调动所属各类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现行的薪酬分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现行薪酬分配体系存在的问题

  1.从内部公平性分析,职工收入差异较大。由于鞍钢各下属单位的效益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同,造成单位、岗位之间分配不平衡,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一是不同单位之间同类岗位收入水平不平衡。二是单位内部岗位之间收入水平不平衡,单位内部岗位价值相近岗位收入差距较大。如图,以某单位为例,相同价值岗位收入的离散度很大,个别低端岗位收入明显高于高端岗位。

  2.从外部竞争性分析,高低端职级的市场竞争力不均衡。上述单位的薪酬曲线反映出“岗位价值越低,市场竞争力越强;岗位价值越高,市场竞争力越弱”,一定程度反映薪酬分配现状:一方面企业人工成本支出较高,另一方面又难以吸引、保留和激励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薪酬能增能减机制不完善。虽然公司2003年就建立了职工薪酬能增能减机制,但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在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薪酬能增能减机制遇到挑战,职工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亟待调整规范。另外,各单位职工薪酬管理还比较粗放,调整分配结构的力度不够。

  理性分析薪酬分配中出现的问题

  1.对各单位的分配没有完全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近年来,对单位的分配一直实行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在核定挂钩工资基数时,只有效益指标计划达到上年实际完成水平的单位,才能以上年实得工资水平作为当年挂钩工资基数,必然造成技术装备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单位工资总额增长空间大;技术装备落后、市场竞争力弱的单位工资总额增长空间小。由于在初次分配中没有很好地兼顾公平,使不同性质单位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2.薪酬分配制度不完善、不规范。一是岗薪工资制本身的制度不够完善。岗薪工资制强调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无法体现员工技能差别,对员工提高技能的激励作用不足。二是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缺失。关键岗位人才中长期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关键岗位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的条件、标准不明确,对关键岗位人才激励作用不强。

  3.没有统一的岗位等级体系,导致岗位价值相同或相近岗位薪酬差异较大。统一的岗位等级体系、系统的岗位价值评估是建立科学薪酬分配体系的前提。由于目前没有开展系统的岗位价值评估,没有建立统一的岗位等级体系,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之间的关联度较低,是造成岗位价值相近岗位收入差异较大的根本原因。

  4.对薪酬分配缺乏管控力度。2003年以来,在鞍钢集团公司的指导下,矿业公司积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薪酬分配管理权限下移,基层单位有较大分配自主权。虽然公司多次下发文件,规范和加强薪酬管理,但在薪酬总额控制、单项奖发放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对分配调控的力度十分有限。

  建立和完善薪酬分配体系

  1.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动机制,在初次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按照国资委有关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坚持按照“两低于”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动机制。按照工资总额预算办法动态调控工资总额支付水平。在对单位的分配过程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完善单位内部分配办法,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削减个别岗位不合理收入,保证内部分配合理性目标的完成。

  2.积极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做法。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确定工资报酬,以基本岗薪和绩效奖为主体的薪酬分配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岗薪、年功工资、津补贴、绩效奖和期薪五个单元构成。基本岗薪是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主体单元,按岗位职级及职工个人能力确定。岗位职级通过岗位价值评价确定,按照岗位对组织的影响、沟通、创新和知识等四要素,由公司对各单位标杆岗位集中评价,各单位参照标杆岗位评价结果,对本单位其他岗位进行评价,最终确定各岗位职级。

  可以说,随着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将在统一规范的岗位等级体系基础上,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从而构建起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为鞍钢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