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7月1日车购税法施行税负上涨?税务局提醒勿信谣言

   日期:2019-06-27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借着7月1日起车购税法正式施行,一些汽车经销商为了刺激汽车销售宣称,新法实施后10万元新车车购税将从8600元涨到1万元。一些销
7月1日车购税法施行税负上涨?税务局提醒勿信谣言

借着7月1日起车购税法正式施行,一些汽车经销商为了刺激汽车销售宣称,新法实施后10万元新车车购税将从8600元涨到1万元。一些销售甚至说车购税税率从8.5%涨到10%。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车购税法实施后车购税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更不会导致购置税上涨。多交车购税的说法纯属误导,请各位购车人不要被谣言忽悠了。
 
  车购税早在2001年1月1日以国务院暂行条例形式施行,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财税部门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底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优惠税率征收车购税。
 
  2017年这一优惠税率定为7.5%,2018年恢复为10%的税率。在税收法定原则下,2018年底车购税暂行条例上升为车购税法,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车购税法维持了此前10%税率,因此并不存在今年7月1日车购税税率上涨情形。
 
  车购税法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车购税税率为10%。取消最低计税价格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7月1日车购税法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把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车购税法施行后,不仅整体税负没有增加,一些车辆的税负还有可能下降。比如,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不再征收车购税,车主可以省下好几百元。而且,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一些促销或降价销售的车辆还有可能省下不少车购税。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也以一个案例,来证明车购税法实施前后税负并未上升。
 
  7月1日之前,按照现行车购税暂行条例,一台发票价格为10万元的新车,由于车购税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此车购税计税价格为发票价格÷(1+增值税率13%)=88495.58(元)。再乘以10%车购税税率,最终车购税为8849.56(元)。
 
  7月1日车购税法实施后,由于计税价格依然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0%税率也没变,因此最终发票价格10万元新车购置税一样是8849.56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6月1日起,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共同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工作,这意味着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只需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确认完税电子信息即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比如,武汉市车购税纳税人购买车辆后,可以直接利用设在汽车经销商的自助办税设备以及手机微信、电子税务局等进行多元化办税,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或者提取纸质完税证明,进一步给纳税人带来便利。
 
  受益于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不再征收车购税, 仅广东平均每年约60万台摩托车被排除在征税范围外 ,减税约3亿元。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