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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之后,增值税申报表要这么填!

   日期:2018-06-08     浏览:566336    评论:0    
核心提示:从5月1日开始增值税税率就开始调整了,因此大家在申报2018年5月及以后期间的增值税时,申报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2018年4月19日,
 

从5月1日开始增值税税率就开始调整了,因此大家在申报2018年5月及以后期间的增值税时,申报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2018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明确了新的申报表。
由于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相应地,申报表上17%、11%税率所在栏次调整为16%和11%税率。涉及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和附表三。
点击下载新报表: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下面小编将给大家详细说明这次申报表调整的5个变化要点,6月开始,申报增值税要注意了哦~
变化一:附表一中税率的变化。附表一中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化二:附表三的变化。附表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项目”“10%税率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调整除了涉及17%和11%税率的栏次发生变化之外,2017年简并税率时取消的13%税率所涉及的栏次也发生了变化。
变化三:附表一中的13%税率栏次不再填写。
调整前可填写?
调整后不可填写?
讲到这里,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注意到,增值税申报表里关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17%和11%的税率不见了之后,如果6月份的申报还有适用17%、11%的应税项目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呢?
其实这个在文件上已有规定。这就是接下来要讲的第四个变化。
变化四:自201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应税项目时,填写在调整后的16%、10%的栏次中。
变化五:因为上面所述的第四个变化,今后纳税人在申报的时候,有可能把17%和16%、11%和10%税率的项目内容,并在一起,分别填在调整后的相对应的16%、10%的栏次中,造成这两个栏次的不同列之间的勾稽关系也出现了变化。所以,《附表一》填表说明做出相应调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第(二)项“各列说明”中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内容: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为: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综合来看,此次申报表的调整主要针对降税率,只要整我了调整的思路和方法,调整后的申报表填起来也不会很难。
最后提醒大家,此次申报表变动只针对一般纳税人,不涉及小规模纳税人哦!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

 
标签: 税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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